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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汕善堂:渐由传统慈善救济向公益服务转型(2)

时间:2011-11-13 作者:admin 来源:中国新闻网 Tag:点击:

  存心善堂负责救济救灾的76岁老人陈文元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2008年雪灾,他曾经在冰天雪地中押送善堂筹集的9卡车生活必需品到达湖南郴州;汶川地震时,经过三天三夜近3000公里的长途跋涉,押送了发电机、帐篷等7车物资奔赴四川什邡灾区,从四川回到汕头后,又筹集救灾物资从汕头奔赴甘肃文县。

  “善堂的老人就是想做善事,老百姓看得很清楚,所以他们更信任善堂,更愿意把钱捐给善堂。”潮汕历史文化研究中心顾问、汕头大学原党委书记黄赞发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没有传统和宗教作为支柱,善堂很难长久”

  走在汕头拐来拐去的大街小巷里,经常可以看到各种小的善堂善会,几个老人煮各种各样的中草药凉茶,摆在路边,路过的人、三轮车夫、环卫工人都会停下来喝两口。

  汕头外马路上的榕香蚝烙饭店,每天提供80份的免费炒饭。每到中午十一点,饭店门口的大榕树下就会排着长长的队。乞丐、干苦力的、捡垃圾的、环卫工人、邻街的老人常在队伍中。饭店老板蔡乳武为贫困人群提供免费午饭已经有16年,中间也经常会有人拿油米给饭店。“给钱的我都不要,给油米的,都是小时候吃过人家饭的。”

  潮汕人的先民多来自中原,有的是征战士兵,有的是举家而迁的灾民,有的是因家族或村落争斗而被迫南迁的难民。在长途迁徙中,扶老携幼,历经颠簸,方达潮地。但在这个“蛮荒”之地,等待他们的仍是艰辛的生存环境。“重信仰,寻寄托,求庇佑,是绝大多数潮汕人的心理形态。”黄赞发说。

  也因此,潮汕人对诸神都很崇拜。记者在汕头云湖庵就看到有佛、有道、又有地方神摆在一起的祭拜形式,甚至把最早建立善堂行善的大峰大师也作为神来崇拜。存心善堂所在的外马路上,则既有善堂这样的地道中式古建筑,也有天主教堂、基督教堂的典型西洋楼房。

  善堂也经常举行各种大小传统宗教仪式和活动,接受各界捐赠。“把传统活动作为凝聚社会的力量,变为慈善活动。”蔡木通告诉记者,“没有传统和宗教作为支柱,善堂很难长久。”

  靠海的潮汕人还有怒海讨生的风俗习惯。如今,海内海外各有潮人一千多万,“海内有一个潮州,海外也有一个潮州”。

  善堂文化也随着潮人离乡背井出洋。他们离乡时,往往捧着某善堂或神庙香火,一起渡洋,待到事业有成,生活改善,便合建善堂或神庙,作为敬奉处、思乡所、会聚点,并以善堂为机构组织救困扶危。为后来出洋的潮人提供食宿,帮忙找工作,为当地国家解决了很多移民问题。

  现在的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美国以及香港、台湾等地都先后出现了善堂机构,“在泰国曼谷街头,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很可能公立医院的救护车还没到,泰国报德善堂的车已经到了。”蔡木通告诉记者,泰国报德善堂医院里面的血浆、骨髓比国内医院的还多。

  全国政协副主席李金华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曾告诉记者,如今他很关心中国的慈善事业,慈善是社会保障和缓解贫富差距的一个补充,“更难得的,还有对精神的陶冶”。

  □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


  善堂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

  以存心善堂为例,1953年,存心善堂曾经作为封建财产被没收。1985年,存心善堂等多家善堂集体上书要求正确看待善堂的作用,“行善不是迷信,善堂没有了很多社会服务都没有人做了”,终获批准。

  1995年,由于善堂所在地的产权等原因,“社会团体财产归人民所有”,存心善堂被强制取缔。

  2003年,经汕头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正式批准,存心善堂为汕头市慈善总会分支机构,全称“汕头慈善总会存心善堂福利会”,但存心善堂不可以再设分支机构,它下面的学校,文武学校、养老院、慈善诊所等不能独立开展活动。直到2009年,存心善堂独立登记,成为独立法人,全称汕头市存心慈善会。

  汕头市民政局副局长钟岳峰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说,现在情况要发生变化,民政局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将改为业务指导单位。“作为业务指导单位,善堂要来登记,每年要年检,财务年检,人员、会员的变动,开展哪些活动,重大活动等都要备案,主要是敦促善堂遵守法律法规,健康规范发展,出了什么问题民政局要去清算清理。”而据记者了解,汕头市在民政局登记的善堂,大概有46家左右。

  钟岳峰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汕头市民政局也在培育慈善机构,但主要是增加政府指导下的中华慈善总会下的分支机构,“有一些情况必须由汕头市慈善总会和汕头市红十字会来进行,善堂不可以公开募捐,只能依法接受捐赠,大的事情政府统筹会更好一点。”去年汶川地震,存心善堂向社会募捐拿的箱子,都冠名为“中华慈善总会”。“钱的来龙去脉,是需要政府规范的,要不没有办法监管。”钟岳峰说。

  上个世纪90年代,日本学者夫马进教授对中国善会善堂史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最后得出一个结论:中国社会始终未曾产生独立于官或超脱于“国家”和“社会”的公共领域和公共组织。而“希望工程”创始人徐永光也曾感叹,国际上通行的是政府购买非政府组织的服务,但中国,是非政府组织“购买”政府的服务。

  2009年末,广东省民政厅副厅长王长胜向《中国新闻周刊》透露,《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的若干规定》通过,“东莞试点‘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凡是能够由社会组织解决的事,移交给社会组织解决管理;政府通过采购或特定委托方式,购买公益性社会组织提供的社会工作服务,逐步将政府直接‘养机构、养人、办事’,转变为向公益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庞清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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