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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潮人善堂溯源——兼论其在早期移民社会的建构基础

时间:2011-11-13 作者:李志贤 来源:未知 Tag:点击:


  一、引言
  众所周知,善堂是潮人的独特文化,但善堂作为一种民间组织在历史上并非潮汕地区所专有。据历史文献所载,潮人善堂与明末清初的善会与善堂有密切的关系。有学者考证,明成化年间,潮汕地区已出现了官办的“养济院”之类的善会,收留地方上的孤老残疾者;到了清光绪初年,潮汕地区开始出现民办的善堂组织。(1)二十世纪上叶,尤其是到了四十年代民国后期,是潮汕善堂发展的巅峰期。据不完全的统计,当时分佈在韩江流域的善堂,便超过五百家,所从事的慈善活动近乎十数种。(2)新加坡最早的善堂也是由来自中国潮汕的移民所建立,已有将近一个世纪的历史,对本地的慈善事业作出不少贡献。善堂组织与其活动不是一种简单的社会现象,其中渗透了复杂的历史和文化因素。本文主要在于探溯新加坡潮人善堂的本源与传人之背景,并从现实功能与文化认同两个层面,分析它与早期移民社会的关系,并探讨它在一个多元种族、多元文化,和发源地迥然不同的移民社会里如何定位,以怎样的角色立足和发展。
  据《新加坡全国社团大观》的记录,单是在社团法令下注册为非赢利民间慈善机构的新加坡善堂,现存的就有十二所之多(见表一),这些善堂虽有不尽相同之处,但其基本理念和施善活动大体相似,“均奉祀神、佛以及宋大峰祖师(笔者按:有些还奉祀运杰菩萨),……平时主要活动为诵经礼佛、超度亡魂、施医赠药、赈灾济贫,兼及一切慈善公益事业,故不但为宗教团体,亦属慈善机构也。”(3)所以,本文不拟对这些善堂逐一介绍。此外,善堂在潮汕地区的发展情况,有地方志、金石碑文和其他文献可考,而日本学者夫马进的《中国善会善堂史研究》、梁其恣的《施善与教化:明清的慈善组织》、陈宝良的《中国的社与会》等专著,对明代后期至民国年间中国的善会善堂无疑地作出全面和系统的深入研究(4);相对而言,有关新加坡潮人善堂的文字记载却极为有限,只有个别善堂的内部会务文件和纪念特刊,至今还未见有前人的研究专著或论文。故本文只能根据这些有限的文件和特刊,辅以田野调研的记录和采访所得的口述资料,加以分析,探其端倪,以期对新加坡潮人善堂的来源有较全面的认识,并就教于方家学者。
  二、从明末清初与民国的善会和善堂谈起
  明末清初,民间善会风行,善堂林立。有些学者认为善会是一种以行善为目的的民间结会,它具有许多经济互助的性质,可以说是源自“似在唐宋之间”便在民间开始出现的“合会”这种“民间旧式经济合作制度,救济会员相互间金融之组织也”(5);而“善堂“一词,究其字义,则是指兴办慈善活动的场所。根据梁其姿教授的考证,中国民间慈善组织的出现,可以追溯至南北朝时期。可是,这些慈善组织的主要推动力量是宗教,与明末清初的善会或善堂在意识形态上有所不同。明清的善会或善堂不属宗教团体或某一家族,多属地方绅衿商人等集资合办和管理的慈善机构,通常没有重要的经济功能。(6)显然,这里指的经济功能是一种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另一方面,夫马进也以梁武帝时代便已经出现而的“放生会”为例,说明“无论是宫廷还是地方官府主办的放生会,或者是僧侣、百姓举行的放生会,都仅仅是集会,是祭祀、是法会,而不像明末那样有明确的结社意识。”(7)学者对明末善会善堂的起源虽有不同的结论,但无可否认的是,明末的善会名目繁多,逐渐发展成为民间慈善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在江南地区的市镇内。若据其行善活动之内容与行式的不同加以分类,便有“惜字会”、“保婴会”、“施棺会”、“恤嫠会”、“掩骼会”、“益寿会”、“祭祀善会”、“安老会”、“扶藜会”、“济急会”、“拯灾会”、“同义善会”、“惜谷社”、“检心社”,以至“茶社”、“灯会”等(8)。有些善会还兼举诸善,属于一种混合型的慈善组织。如上海的“同愿留心社”便同时提倡惜字,办理赊棺,又检埋孩尸遗骸等慈善活动。(9)
  清初的善堂与明末的善会在很大程度上是一脉相承的。清代善堂之施善活动与明末善会大同小异,除了一部份官督绅办或官督商办机构外,主要也都是以民间力量来推动其组织和运作。但是,相对而言,善堂的组织结构更为严密,运作机制更为完善,也有比较固定的活动“堂”所,内设专职人员,根据所建立的一整套规章制度对善堂作较为系统化的管理。正是因为在有稳定的人力及财力情况之下,能拥有自建专用的建筑物,清初的民间慈善组织开始称为“善堂”。雍正皇帝登基后次年(1724),下谕嘉奖和鼓励善堂的成立后(10),更推动了善堂的普遍设立;除了京城之外,在府、州、县各地,善堂的设置也很普及,而其施善活动也成为朝廷蠲恤政策的一部分。各地善堂利用来自朝廷的资助、地方官民的捐款购置房产和田地,还以此收取租息维持日常开销与支付善举活动之经费。归纳而言,清代各地的善堂,所行善举大致可分为施医、赠药、赡老、恤嫠、养疾、育婴、教幼、惜字、赈米、施衣、救生、济灾、施棺、义扛、义冢等。(11)值得注意的是,比起前朝,善堂的慈善活动也越来越趋向综合性质。(12)有些善堂,还设有分堂,由分堂各司专职。如南京的普育堂,下分老民、老妇、残废、育婴、清节、崇义、义学七个分堂,“总其事于育婴堂”(13)。这些慈善机关不仅拯救了许多孤贫残疾者的生命,还以通俗的教化或救困扶危的行动达到了劝善的目的;而这种劝善对于培养淳风,维护乡里的安定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民国肇始,中国旋进入北洋军阀混战时期,这是一个兵残匪蚀,天灾频仍,百姓流亡,生计困窘的艰难时代,尽管政府对于人民的惨状有所察觉,但危殆时局,丛生事变,已难以顾及黎民百姓,只有依靠民间慈善组织来承担地方上繁重的救济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全国各地,尤其是东南地区各省份出现了许多规模庞大且名目繁多的慈善机构,而传统的善会善堂也纷纷向近代慈善团体转型,使各地的善堂在地方上继续发挥重大的社会功能,对民国社会的维系和东南各地社会的变迁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周秋光和曾桂林二位曾对这一点撰文分析,此不赘述。(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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