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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定期举办“潮阳民间艺术节”相关工作

时间:2011-11-13 作者:陈明照 马东涛 来源:潮阳民艺 Tag:点击:

  2008年6月14日,是我国第三个“文化遗产日”,潮阳民间艺术学会假座和平大峰风景区会议厅,举行庆祝全国第三个“文化遗产日”活动暨“第三届潮阳民间艺术研讨会”。全国第三个“文化遗产日”活动的主题是“文化遗产人人保护,保护成果人人共享”。“第三届潮阳民间艺术研讨会”主要是研讨有关定期举办“潮阳民间艺术节”的工作,学会的名誉会长、副会长、顾问、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潮南区民间艺术研究会有关领导,及参加研讨的同志共40多人参加了会议。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有关领导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学会副会长陈创义主持。和平宋大峰理事会会长张成隆,在热情洋溢的欢迎词中,衷心祝贺研讨会圆满成功。郭亨渠会长代表学会对这次会议给予大力支持、盛情接待的和平大峰风景区管委会表示衷心感谢。郭亨渠会长在会上希望大家畅所欲言,深入研究,积极探讨潮阳保护文化遗产的工作,以及有关定期举办“潮阳民间艺术节”的议题。
  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陈震,在会上介绍了潮阳当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潮阳今后的工作重点,同时对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联席会议制度,设立潮阳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心,建立潮阳民间艺术“三瑰宝”的传承基地等工作进行了通报。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陈振通在会上讲话。他说,对举办“潮阳民间艺术节”进行探讨,这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情。他介绍,关于定期举办“潮阳民间艺术节”的构想,是他去年提出来的。为此,他特地撰文《发挥特色文化优势,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关于定期举办“潮阳民间艺术节”的初探》,发表于2007年12月24日《汕头日报》;接着,由区政府办公室编印的《潮府调研》(2008-1)也编发了该文。今年4月24日,区人大考察团对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考察时,在听取区文广新局汇报工作后,也认为定期举办“潮阳民间艺术节”,有利于充分开发利用我区文化资源,促进潮阳的稳定、和谐与发展;5月16日,区人大常委会还特地向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检查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的报告》的函,《报告》中“建议定期举办‘潮阳民间艺术节’,更好地展示潮阳优秀民间艺术的风采和魅力,促进潮阳三个国家级保护项目的保护、传承和弘扬。”他指出,通过举办民间艺术节,可以建立起一个“凝心聚力、激发热情、团结和谐、共谋发展”的平台,发挥潮阳“民间艺术资源丰厚”和“海外乡亲众多而且非常优秀”两大优势,从而达到“将潮阳人建设家乡的热情激发出来、将海内外潮阳乡亲的心吸引回来、将党群和干群关系更加融洽起来”三个目的。
  在气氛热烈的研讨会上,大家畅所欲言,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如陈世英、陈景明的《关于定期举办“潮阳民间艺术节”的粗浅建议》,郑会侠的《推进和谐文化,构建现代潮阳》,张堡生的《关于举办“潮阳民间艺术节”之我见》,张利雄的《呼唤“潮阳民间艺术节”》,陈明照的《浅谈定期举办“潮阳民间艺术节”之意义》等,他们从不同角度和层面,围绕第三个“文化遗产日”的主题,结合有关定期举办“潮阳民间艺术节”的议题,认真探讨,加以论证,得到了与会同志的共鸣和赞同。我会名誉会长陈世英认为:“举办潮阳民间艺术节,既可弘扬潮阳历史文化,展示潮阳民间艺术风采,促进潮阳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又能拉动潮阳的旅游业,推动潮阳经济的发展,因此地方党政应予高度重视。”我会顾问郑会侠指出:“党政班子善于因势利导,是成功举办潮阳民间艺术节的保证。”
  原潮阳区人大主任、老区建设促进委员会理事长、我会名誉会长黄荣安在会上对定期举办民间艺术节的构想表示认可和支持,他希望各级领导应予以高度重视,列入党政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得力措施,定期举办规格较高、影响较大的区性、镇性民间艺术盛会,把潮阳的民间艺术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会议最后,郭亨渠会长在会上宣布了会长会议决定:原学会名誉副会长张应浩同志聘任为学会的名誉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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